结婚后的欠款属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吗 我老公2008年贷款买房,2009年跟前妻结婚,2010年协议离婚,当时前妻索要房子市值的一半即三十万,离婚后前妻拿到二十万才搬出房子!直到今年我俩结婚,五月底还清剩余的十万!否则前妻会纠缠我老公的父母理论!我想弄明白,本来房子就属于婚前财产,他们的离婚协议里写着:我老公给她房价的一半,房子归我老公所有!这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剩余的十万必须给前妻吗?
2013-05-02 10:13 yanzig……(河北-廊坊)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3-05-02 10:36
贷款属于共同债务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5-02 11:13
按照约定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3-05-02 10:14
都有约定了 就按照约定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3-05-02 10:25
离婚协议约定符合法律规定,虽然是婚前财产,也可以约定分对方一半。剩余的十万仍应继续支付,这十万是个人债务,不是共同债务。
5 陈晓云律师 2013-05-02 10:35
一般是的,但另有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的除外。
6 孙新律师 2013-05-02 14:30
按照约定处理。
7 孙新律师 2013-05-03 08:52
按离婚协议约定处理。多出的部分可以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