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事实买卖行为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把不动产权登记证按继承报送处理是否合法 向老人买了一套二手房(单位福利分房),因为单位的原因房产证很多年办不下来,后来老人死了之后好几年不动产权登记证才办下来,并且被单位办成了继承。现在我想办理过户,但是要缴纳房产价值20%的税。
我想问的是,原单位在事实买卖行为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把不动产权登记证按继承报送处理是否合法?
我想问的是,原单位在事实买卖行为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把不动产权登记证按继承报送处理是否合法?
2021-06-08 15:29 subo19……(河北-保定)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6-08 16:09
这是不合法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6-08 17:17
不合法
3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21-06-08 19:07
结合可以提供的证明买卖事实的证据情况确定
4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21-06-09 10:59
你好,不合法
5 王丽侠律师 2021-06-08 15:40
你好,是不合法的,
6 蒙彦军团队律师 2021-06-08 16:05
你好,不合法
7 110网律师 2021-06-08 16:39
你好,是不合法
8 冯倩雯律师 2021-06-08 17:04
你好,这类问题依法处理即可。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9 陈晓云律师 2021-06-09 19:30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