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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持刀误伤人 学校拒绝开具证明
未成年人持刀误伤人 学校拒绝开具证明 小学教室内,a,b同学均为12、3岁a同学手持刀具(非裁纸刀和削笔的小刀)放在b同学的脖子上意图玩笑吓唬b同学,b同学由于感觉脖子上有异物回头,导致a同学手上的刀划破b同学脸颊,导致2-3cm的伤口,缝了六针,请问a同学需承担什么责任?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a同学家长方面愿意赔偿,但学校拒绝开相关证明和对a同学的处罚?该怎么办?事故发生不久老师到场,事故发生时有许多学生在场,具有刀具照片,伤口照片
2013-05-01 21:20 wusisa……(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05-01 21:52
你好,侵权同学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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