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没有跟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主任私自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物业公司没有跟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主任私自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经过业委会大多数人的签字),镇住建局已经书面认定合同无效,而且服务水平严重不足。小区的很多业主因为服务质量不满意缓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撤出已将近两年了。现在物业公司以物业服务合同为由起诉业主,要求全额缴纳物业费。请问业主应该怎么办?这样的起诉是否有立案理由。
2021-05-31 15:36 佛勤(广东-中山)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5-31 18:47
根据合同判断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6-01 16:05
根据合同判断的
3 付朝洪律师 2021-05-31 15:39
合同既然已经被认定为无效,你方提供相关证据即可。
4 黄俊律师 2021-05-31 16:17
举证应诉就行
5 钱志勇律师 2021-05-31 16:34
你好,既然对方已经起诉了,还是要举证出庭应诉
6 陈明晓律师 2021-05-31 18:57
起诉能不能判是一回事,它当然有权利起诉,不可能完全不交的,协商一个数额交了就好
7 周智文律师 2021-05-31 23:09
你好,合同既然已经被认定为无效,你方提供相关证据即可。
8 朱颂华律师 2021-06-01 09:42
你好,举证积极应诉为好.
9 冯倩雯律师 2021-06-01 12:52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