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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前的临时建筑
城市规划前的临时建筑 2006年我家与村民签订了10年的租地合同,建立了加油站。现在有人以招商引资为名想征用我们的地,因为赔偿太少,我们不同意。于是他们让城市建设局以我们没有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为由,要强制拆除,为了不赔偿我们的损失。我们这属于农村,是2007年纳入的规划,从06年到现在一直都没有有关执法部门去说我们违法。和我们相邻的情况类似的,都没有收到告知书。我们现在申请了听证会,这种情况哪一点是对我们有利的,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2010-07-25 23:28 yangyu……(河南-驻马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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