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架派出所要求交纳保释金的问题进行咨询 我有一亲戚因为小买卖生意同人家动了手,结果被派出所扣留,讲必须交纳一万元保释金才可走人,交了一万元后放了人,开的单子是赔偿费,派出所的副所长说后面还要看人家受伤情况再定,我就在想,那交的这一万算什么呢?说是保释金怎么开单子又开赔偿费,这钱能赔到人家手中吗?(我们没有给派出所的任何人送礼),在没有交这一万元前,派出所负责案子的警察说先扣留十五天再关三年这样来吓我这个亲戚,结果交了这么一万块钱就什么事没有了,我觉得这样是不是违反程序啊?下步我们应该怎么走程序?请求帮忙
2013-05-01 11:16 曹和平(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5-01 15:26
你好,既然是赔偿费,和保释金没有关系,建议向派出所问清楚情况。
2 徐志远律师 2013-05-01 11:22
收据写的是赔偿费,就是赔偿费;不存在保释问题,应该找派出所问明情况
3 张亮律师 2013-05-02 09:41
你好,需要看对方的伤情而定赔偿问题等,你方如有伤也可以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