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关于按揭贷款的约定 买卖方、中介三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及经纪合同约定:三方应于2013年1月5日之前到银行签按揭手续,三方到银行签按揭手续时,买方资料不全,缺社保证明,买方后来到社保局补交了一年的社保,一个月后才拿到社保证明交给银行。请问可以认定买方违约吗?
2013-05-01 09:25 xytjjt……(重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5-01 09:30
看合同怎么约定,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5-01 09:30
这是买方违约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5-01 09:54
看合同怎么约定
4 徐志远律师 2013-05-01 09:35
是的可以认定违约的。
5 陈晓云律师 2013-05-01 09:49
是违约,但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