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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29岁的已婚女士,眼睛天生近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身体健康
我是一名29岁的已婚女士,眼睛天生近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身体健康 我是一名29岁的已婚女士,眼睛天生近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身体健康。配偶现在因病现在精神各方面都不正常,生活不能自理。我们有一个八岁的儿子,儿子从小由我抚养,爷爷奶奶偶尔给几百元生活费,但还是嫌我们花钱多,不给觉得我有残疾证,每月会补助一点钱。这八年我不仅要每天照顾儿子生活上学,儿子一切开销都是我出。还要负责经营服装店。但服装店收入都要交给孩子的奶奶,买个菜都要记账,我和儿子的日常生活都靠我每年领的残疾补助,还有每年孩子的压岁钱。给孩子报名,买衣服,生活用品。现在孩子上3年级了,我想在专心照顾孩子,不去看店,向他们要求每月支付我和儿子1500元生活被拒绝。现想离婚获得儿子的抚养权。
2021-05-26 00:08 jx210526qdsm(陕西-汉中) 已有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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