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债务追讨法律咨询
房地产公司销售的商铺价值一百万,业务员说不动产登记证上也是写一百万
房地产公司销售的商铺价值一百万,业务员说不动产登记证上也是写一百万 房地产公司销售的商铺价值一百万,业务员说不动产登记证上也是写一百万,现在只需要支付二十万,十年后商铺就属于你的。在此基础上我与开发商签定的合作合同注明银行按揭贷款由开发商负责激交并承诺三年后帮你还清银行贷款,还清后立即使用不动产证以我的名义抵押给银行,抵押期限为七年,所得的资金归开发商所有,七年到期后结清银行的抵押贷款即可交还不动产证,这时的不动产证才真正属于我。1、请问开发商这是什么做法? 2、开发商合作合同中承诺十年期间最快三年还清,如果开发商十年期间跑路或破产,那我是否承担银行的债务?我二十万能否要回来? 3、开发商三年后帮我还清,再以我的名义抵押七年,跑路或破产该如何维权?
2021-05-23 01:24 jx2105233i19(广西-南宁) 已有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