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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账造成的非法拘禁,受害人出了谅解书以后,写明了不再追究我们的责任
因为要账造成的非法拘禁,受害人出了谅解书以后,写明了不再追究我们的责任 因为要账造成的非法拘禁,受害人出了谅解书以后,写明了不再追究我们的责任,然后我取保候审出来以后,事情都过去一个月了,被害人说耳朵肿了,再次向我们索取赔偿,还调取了监控,当初确实有碰耳朵的动作,但是事发当天已经做过伤害鉴定了,没有耳朵的事,我们需要赔偿吗?
2021-05-19 01:42 jx210519qziA(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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