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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丢失与赔偿
物品的丢失与赔偿 送货过程中一箱货品被偷,老板要求按原价100%赔偿12000元分12个月偿还,公司只支付我2000元/月的工资,没有任何补贴,请问这合法吗?
2013-04-30 15:06 陈子浩168(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4-30 15:14
需要看过错原因 。
2 江珍来律师  2013-04-30 15:18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 徐志远律师  2013-04-30 15:18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偷你没有责任,可以不赔偿的‘
4 张勇律师  2013-04-30 20:25
1,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2,公司任何管理或处罚员工的制度,要经民主程序 ,要向员工公示,且内容合法合理才能用来管理员工, 公司扣钱应有法律依据,不然就是乱扣钱,你有权要求公司退还。
若员工有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按损失大小与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但要求员工全赔则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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