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去年10月初和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以全包的形式让对方开始装修,合同中装修截止日期是12月20日
去年10月初和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以全包的形式让对方开始装修,合同中装修截止日期是12月20日 去年10月初和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以全包的形式让对方开始装修,合同中装修截止日期是12月20日。到现在仍未完成,工程质量我们怕会有问题,时间拖得太久,我们决定终止合同,要求对方退款。    装修清单中未能完成的部分要求退款,由此带来损失的赔偿包括:     1 合同中注明未按截止日期完成时,每延误一天赔偿100,按延误的天数赔偿。     2 按照去年12月20日完成装修,计划今年4月份入住,现在是租房子住,入住日期也会延后,至少延误3个月,房租的赔偿。     3 装修公司今年装修材料人工费用上涨,差价的赔偿。    想咨询一下是否有什么问题,赔偿是否合理还有那些可以提出的赔偿!
2021-05-15 19:09 jx210515xNhA(陕西-西安) 已有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