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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几个亲属去世时间分别是,母亲2004,父亲2011,祖父时间久远
我的几个亲属去世时间分别是,母亲2004,父亲2011,祖父时间久远 我的几个亲属去世时间分别是,母亲2004,父亲2011,祖父时间久远,祖母2018,外祖父健在,外祖母2014.祖母有6个孩子,外祖母有2个孩子。现乡下房屋需要做公证才能更改房产证。家中有亲戚不配合办理公证。我想知道怎么处理对我是最有利的。如果按法律角度来分,我这些亲戚能占比多少
2021-05-13 22:58 san(江苏-扬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5-14 07:03
可以诉讼解决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5-14 08:01
有必要委托律师处理
3 赵勇律师  2021-05-14 09:14
是否存在遗嘱或者赠与关系?
4 110网律师  2021-05-14 09:47
可以起诉解决
5 陈晓云律师  2021-05-14 11:02
通过法院起诉,无遗嘱或遗赠扶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6 冯倩雯律师  2021-05-14 12:53
各地公证处规定不一样,建议你向公证处了解。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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