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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承包厂,合同到期,合伙人携款不见面,不付供应商材料费不清账
合伙承包厂,合同到期,合伙人携款不见面,不付供应商材料费不清账 2020年2人合伙承包厂,有承包合同复印件,无原件,也无两人股份协议书,只有口头承诺。期间冯某承诺出20万作为流动资金,未落实,厂内大小事务均由李某一人承担,流动资金出现问题时,李多次与冯交涉人未果。李没办法自己个人想办法维持公司运转。合同到期后,2人与客户结算货款,并说明此货款用于付供应商材料费,(有录音和相关证据)。收到货款后,冯携款跑到外地,不见面不接电话。问题1:李自己垫资的钱还能不能要回(相关证据被冯骗走,手上并无证据证明自己垫资进去)? 问题2:材料费是否能根据手上已有的相当录音证据,起诉冯?问题3:以什么名头起诉胜算大?
2021-05-12 14:40 ask202……(江苏-扬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5-12 15:17
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5-13 15:43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王珂律师  2021-05-12 14:46
按照合同来
4 何翠主任律师  2021-05-12 15:13
具体需要综合证据判断
5 陈亮律师  2021-05-12 16:21
1、垫资的钱冯取走后并没有给客户的话,属于不当得利,可以直接起诉冯返还;
2、建议先多方收集证据,银行流水等。
6 陈晓云律师  2021-05-12 16:34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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