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租房问题。 我是泸州人,最近刚刚到南充仪陇打工,25号我在这儿宾馆租了一间房,她说房钱每月700没说押金定金之类的,25号我来的时候她说要交500定金是定金,27号她让我再交500.我说我只差200了。她说有三百块是押金。我说29号交。这几天我在这里也没找到工作,就想回去了,今晚我就让她把300押金退我就好,她说我房钱都没交还退押金。我就说押金的意义在于损坏东西扣除的,东西我没损坏你就该退我,反正她就是不退。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她应不应该退我押金。谢谢了老师~~~
2013-04-29 21:44 128609……(四川-南充)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04-29 21:55
她应当退还押金的。
2 110网律师 2013-04-29 21:56
这要看你们当时对押金是如何定义的,如无特别约定,则应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