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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赢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享电源被跑路,损失一千多,怎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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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5 01:50 樊川(广东-东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5-05 06:13
可以起诉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1-05-05 07:28
可以诉讼解决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5-05 07:52
报警并提交证据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5-05 10:02
可以直接按照投资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5 李大贺律师  2021-05-05 08:59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6 陈晓云律师  2021-05-05 10:31
报警后向警方了解
7 陈明晓律师  2021-05-14 16:10
有无合同或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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