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咨询人生损害方面问题
咨询人生损害方面问题 您好!我咨询些事情,就是我在本月16号在上班的时候被人打伤。然后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让我去验伤,然而公司的领导把我和肇事者叫到公司让我们和解,当时我们写了协议,他说他会赔偿我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现在我伤好了,该找他履行协议的时候,他跑了。现在我又没有到司法验伤,我还可以去派出所让民警处理这个事么?我还可以去司法机关验伤么?我还可以起诉他么
2013-04-29 13:47 306389……(江西-上饶)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4-29 14:50
建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会安排伤情鉴定,若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侵权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会被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若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
2 110网律师  2013-04-29 14:06
可以验伤和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3-04-30 10:37
可以要求验伤,如构成轻伤以上,除追究民事责任外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