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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做了,还欠外债20万,我是法人应承担的责任?
公司不做了,还欠外债20万,我是法人应承担的责任? 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60%的股份,现在想不做了,还有20万的外债,请问我要承担多少,公司的资金远不够20万,要用我的私人帐户里的钱来承担吗,是全部还是60%???急  谢谢
2010-07-25 14:03 salina……(广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25 14:19
不用,你无须用自己的钱承担
2 110网律师  2010-07-25 16:33
可以清算,按照正规程序走。正常情况下,无需你个人偿还 。若还有疑问或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深圳李雪波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0-07-25 17:19
有限公司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0-07-25 19:57
公司的外债无需你个人财产承担,你可以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直接按照公司章程,将公司进行清算后注销。
5 110网律师  2010-07-26 09:47
1、正常情况下,公司股东仅就其投资部分承担责任,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的其他责任;
2、你需要评估以下几个因素:公司的出资是否全部到位?个人是否利用公司独立的法人资格逃避债务或规避风险等。
建议你慎重对外目前的状况,采取积极措施应对!

如您需要进一步帮助,可直接联系,020-28337942/13924073030。本人长期处理公司投资并购、企业改制重组、境内外诉讼等法律事务。广州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美国博恩凯悟律师事务所联盟所),中山四路信德商务大厦25楼,农讲所地铁口D出口直行约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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