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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集团远东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我做了一单,返,给我了
香港**集团远东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我做了一单,返,给我了 香港**集团远东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我做了一单,返,给我了,然后他说五单,做完第二任务才能提现第一个任务的钱,做第三个任务提现第二个任务,做第四个提第三个第五个跟第四的提,然后我做第一个任务,他给我第二个,我说我没钱了 ,不做了,他就说要拉黑我信用度,还每个月从我银行卡里面扣五百
2021-04-23 23:13 20210423ATT4(浙江)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21-04-24 00:01
报警吧。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21-04-24 04:10
去报警。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4-24 07:08
看具体证据分析
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4-24 07:13
如果被骗及时报警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4-24 09:23
如果被骗及时报警的
6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1-04-29 14:32
求助警方。
7 陈晓云律师  2021-04-24 08:43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8 金聪聪律师  2021-04-24 09:36
自己小心不要被骗吧
9 李大贺律师  2021-04-24 18:14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10 王珂律师  2021-04-25 14:54
你好,典型骗局。
11 赵江涛律师  2021-04-26 10:08
你好:
 小心投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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