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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届生违约金过高的问题
关于应届生违约金过高的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我之前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并签署了公司方面的协议,由于是年前签订的,公司协议上写年前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5000,年后违约需要支付8000,我现在不想在这家公司工作了,提出了毁约,但是觉得8000违约金实在是不合理,与公司协商,公司方面说8000是有详细的项目和金额的,但是属于公司机密,不能通过邮箱发送给我们,只能亲自去公司看,而且不能减少,我想请问一下违约金8000符合法律吗?是合理的吗?
2013-04-28 16:27 nikola(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2013-04-28 16:35
不合理
2 110网律师  2013-04-28 16:46
哈哈,这个你都信。你要相信劳动合同法。
1、不合理。如果在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就可。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天打离职报告就可。
2、注意保留证据,必要时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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