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卖方过户给本人及配偶吗? 我是外地户口,无社保个税,已婚,配偶是厦门户口,我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指定新产权人,我可以要求卖方将产权过户给我和我配偶吗?
2013-04-28 15:58 紫儿2013(福建-厦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4-28 16:10
需要卖方的同意。
2 厦门叶律师 2013-04-28 17:27
直接过户给你就行了,然后再加你老婆的名字,夫妻加名是不要钱的
3 陈奇斌律师 2013-04-28 19:24
可以要求卖方过户给本人及配偶
4 陈晓云律师 2013-04-28 19:54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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