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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给予办理 还能有给办理的部门吗??????????
法院不给予办理 还能有给办理的部门吗?????????? 我去年 在迁安城关法庭起诉离婚案 由于当时女方其父亲给她开具一份生病证明后法院给于出示案件终止, 至今法院未给开庭 现在法院回应我拿不出被告人能出庭的证据,不管多长时间也必须等着,就是不能开庭办理。并且法院还说让我撤诉。我请见女方也遭到回绝。其父社交面广泛 曾扬言说只要他不说办理 我们离婚就办不了。并且一直阻止我们至今(一年半多)未见过面。何时结束这种法律上认可,实际感情已被灭亡的婚姻!!!!
望求指点!!!
2013-04-28 08:44 liulan……(河北-秦皇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4-28 09:03
等6个月之后再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3-04-28 08:58
那就撤诉,等6个月之后再起诉。
3 钱亚芳律师  2013-04-28 09:04
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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