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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样才能为自己争取到合法的权益
我怎样才能为自己争取到合法的权益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当时只为我签定1年的劳动合同。但没有留给我一份。到现在,公司以工作调动为由,将我调到其它部门,(调动只是口头上)同样的岗位,以不同部门为由,减我薪金(口头上以被调动后的部门的工资为准),我不同意。公司又让我写辞职书,我不同意。原来的工作已经安排了别人,但现在公司不为我的工作作任何安排,其目的希望我自动离职。如果,我自动离职了,能否获得赔偿。另,公司一直以我不是本市户籍为由,一直拒绝为我购买住房公积金。是否合法,合理?请问我怎样才能为自己争取到合法的权益。
谢谢。
2013-04-27 23:18 jctan(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4-28 04:49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3-04-28 09:11
不合理,申请劳动仲裁。自己离职没补偿。需要证明是公司解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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