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一年后抓捕归案,我们如何索赔? 2009年6月6日,妈妈在路边走,一辆黑色红旗轿车把她撞飞至马路对面,并逃逸。妈妈被撞后昏迷,半个小时候路人送往县级医院,后转至长春三院。右侧肋骨仅剩2根完好,其余全折,肋骨刺伤肺部,胳膊、腿、脚多处骨折,头部脑震荡,外伤浑身都是。重症监护3天,胸外手术、骨折手术,共住院40余天。原为副校长,因交通事故导致提前退休(2009年49岁)。今年7月,肇事车辆找到,已将肇事人抓起来,请问我们如何索赔,索赔费用有哪些,大概能有多少赔偿?此人逃逸,刑事责任如何定?烦请各位好心律师解答!
2010-07-25 08:16 吉林WT(吉林-四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07-25 08:26
构成重伤,即可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
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孙喜春律师 2010-07-25 10:46
你的问题比较特殊,建议还是通过面询律师或者打电话的方式咨询,以便具体解决问题。
3 李云峰律师 2010-07-25 14:31
你好:
1、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民事赔偿责任,可以鉴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对方车辆和司机给予赔偿。
1、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民事赔偿责任,可以鉴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对方车辆和司机给予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0-08-08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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