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三天未交房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屋的合同,是否合法? 与房东签订了1年的租房合同,缴款方式是押二付一,同时定下交租日期,房东规定超过交房日期3天的,作违约处理,所交押金不退,这个条款是否合法?
2013-04-27 14:19 lvcha/……(广西-桂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3-04-27 14:25
不违法。
2 乜庆祥律师 2013-04-27 14:21
如果当初你们达成一致协议的话是可以的。
3 110网律师 2013-04-27 14:48
这个要看你们在合同中约定的情况,如果有约定,作违约处理是可以的。
关于押金退还问题,这就要看你们对押金性质的定性,如果是预付款性质,是可以要回,如果在担保的性质,则是要不回的
关于押金退还问题,这就要看你们对押金性质的定性,如果是预付款性质,是可以要回,如果在担保的性质,则是要不回的
4 110网律师 2013-04-27 15:18
双方协商一致 即为有效
5 110网律师 2013-04-28 17:15
只要双方都同意,该条款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