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有 效,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约履行各自义务。但本案中, 可以确定合同有效,但由于卖方没有如约履行义务,修建三期工程和天桥,且交付给你们的商铺也无法做正常经营使用,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所以鉴于对方违约在先,你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退还你缴纳的全部款项,并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1、您想找开发商维权必须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向您承诺会三期工程。
据您所述,售楼员对每个人都说有三期,现在三期不建,还有没有对其他商户也造成损失,您可以联和其他商户一起找开发商,一是能取证证明承诺过三期,二是一同给开发商施加压力。
另外,开发商现在怎么说?是否承认说过有建三期?最好能找到录音证据能够证明售楼员承认过肯定会有三期工程。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开发商承诺过建三期,但现在不建,则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您的损失。
2、关于您买的店铺价位高的问题
您可以要求开发商说明您购买的店铺所处的位置不好,但是单价比别人贵的原因,看开发商如何解释。
一般情况下,店铺位置不好,单价反而比别人的贵,是不可能存在的,只所以单价比其他地方贵,是因为开发商承诺过有三期工程,会有天桥通过,所以您才会购买此处店铺。但现在开发商可能不承认有三期工程,那您可以购买价格显示公平,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法院变更或撤销。但要求法院变更或撤销是需要在知道变更、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您商铺建成三年了,可能不太好操作。
作为律师,很想帮您找到有利的解决途径,但根据我以往的办案经验,口头承诺取证存在一定难度,购买房屋和商铺是大事,购房者最好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尽可能详细、严密的合同,将开发商的一切承诺写入书面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在权利受到损害时,才能有充分的依据来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