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3日,本人驾驶公司货车公务时与电瓶车发生事故 2021年3月23日,本人驾驶公司货车公务时与电瓶车发生事故。经过交警和调解员协商后,因对方没有保险,公司车险是全险的,所以认定我方付全部责任,并签订一切赔付标准以保险公司为标准的协议书。现已下发事故责任书。 我是2021年3月12号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是否可以离职?
2021-03-26 06:39 ask202……(江苏-徐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3-26 09:44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2 刘敏律师 2021-03-26 08:56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3 冯倩雯律师 2021-03-26 09:35
一般按照协议内容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4 陈晓云律师 2021-03-26 10:14
可以离职
5 王珂律师 2021-03-26 11:15
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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