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辆小车倒车直接从后背把我姥姥撞倒,当场一条腿严重断裂,两条胳膊也断了,全身不能动了。经过及时抢救,虽保住性命,现如今在床上躺了三个多月,仍旧不见好转,全身依旧不能动,生活不能自理,经过交通队验证,对方应付全部责任,麻烦问一下专业人士这种情况肇事者应当如何赔偿,赔偿多少呢?
2010-07-24 20:10 nLp6683(内蒙古-包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赵凤云律师 2010-07-24 20:18
您好: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损害后果而定。
2 赵凤云律师 2010-07-24 20:18
您好: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损害后果而定。
3 孙新律师 2010-07-24 21:12
医疗费(据实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区内每天40元),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人数和工资收入),营养费(适当),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残疾赔偿金要等伤残等级鉴定后才能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