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坏物业大门,已商定赔偿修复门的费用,其后出现的物品遗失是否与我有责任? 因和物业冲突踢坏物业大门,在民警的处理下,已商定赔偿修复门的费用,并交给物业40元维修押金,但物业只收下钱,不给我书面的收据,请问下在这之后物业出现的任何损失是否与我有关?
2013-04-26 09:04 loloio(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4月26日 09时25分
你好!如不是你造成的就跟你没有关系,你可以要求物业出具收条。
2 李小利律师 2013-04-26 09:28
你好,可以要求出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