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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布通缉令
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布通缉令 两年前我給一个手机店老板卖手机,当时我把全部账单交与他,他本人接收并无提出异议,现在时隔两年说是有三万块钱的帐对不上,让我赔偿他三万块钱,现在我手机没有关于任何那时候的交账记录,他已报案,说我侵占他的财务,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到我妈妈家找我,但是因为我当时生气,血压升高,到外地就医,公安机关说要通缉我,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2013-04-25 23:38 河南yh(新疆-克拉玛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4-26 18:50
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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