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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普惠贷款的利率加服务费和保险费是否超出国家标准?服务费和
平安普惠贷款的利率加服务费和保险费是否超出国家标准?服务费和 平安普惠贷款的利率加服务费和保险费是否超出国家标准?服务费和保险费能否退还?
2021-03-08 10:27 ask202……(湖北-武汉) 已有 19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1-03-08 10:32
网贷、套路贷都是出了名的风险套路多 难缠不讲理 并不是简单几句话能说清楚的 都需要找律师详细咨询分析
不管是咨询网贷 自学网贷 应对处理网贷 处理套路贷都可以咨询本律师
2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1-03-08 10:32
根据我国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在最高的法定标准年利率是15.4%,超过年利率15.4的便属于非法债务利息,是可以不还的。网贷平台通常以收取各种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等)、砍头息、以及等额本息的方式,让贷款人觉得名义利率不高,实际上网贷的实际利率往往都高出法定的最高标准,高出的利息完全可以不还的。 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加我简介中的微信,我帮你详细计算下。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3-08 10:35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4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1-03-08 10:55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再具体可微聊,,。。
5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1-03-08 11:00
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
6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3-08 11:01
“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 
7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1-03-08 11:56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网贷都是骗人的   不要相信 请直接报警处理 律师不处理这个 不要给我打电话
 如果是银行贷款 请及时还款 不还款不会坐牢但是会被拉入失信名单 被起诉
8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21-03-12 09:47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9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1-03-12 15:52
利息和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10 蒙彦军团队律师  2021-03-08 10:30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
11 陈洋律师  2021-03-08 10:34
你好!网贷要区分出借方是否有金融资质,没有金融资质的是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有金融资质的还是按照以前的标准,年利率24%以下属于法定利息,年利率24%-36%的属于自然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属于非法利息,可以咨询本律师,我帮你详细计算下
12 谢涛律师  2021-03-08 10:37
服务费、保险费、利息加一起不能超过年利率15.4%。
13 李可人律师  2021-03-08 11:09
超过年利率超过国家规定以上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不需要还;网贷平台通常以收取各种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等)、
砍头息、以及等额本息的方式,让贷款人觉得名义利率不高,实际上网贷的实际利率往往都高出法定的最高标准,
高出的利息完全可以不还的

必须要进行计算才能判定是否合法
14 钟哲律师  2021-03-08 11:10
利息不可以超过15.4%。
15 邓普云律师  2021-03-08 11:13
您好,你需要警惕“套路贷”。套路贷,就是给他人设套,以取得高额回报的放款,其本质是以贷款为名,实则骗人财产的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以达到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常用的手段是与受害人签订空白合同、阴阳合同或者虚高借款合同等方式,在执行过程中巧立名目,要求被害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公证费等,从而非法夺取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如果不小心陷入了“套路贷”的圈套,首先要把借款合同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证据、通话记录、短信等整理保全。第二是尽量不要使用现金进行交易,最好使用电子平台进行转账,并将转账记录保存下来。如您需要帮助的,可以联系我详谈,我会为您找到最合适的维权方法,联系方式就在主页。
16 李大贺律师  2021-03-08 11:21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17 郭庆梓律师  2021-03-08 11:36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您需要小心“套路贷”。套路贷,就是给他人设套,以取得高额回报的放款,其本质是以贷款为名,实则骗人财产的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以达到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由于您描述的情况不是很明确,我不能给您详细准确的答复。如果您后期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您可以进一步与我沟通,我为您详细解答。
18 冯倩雯律师  2021-03-08 19:00
你好,常见的这类情况都有风险,如果有利益损失建议你积极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19 崔增苗律师  2021-03-09 15:59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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