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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家的孩子17岁,在读高中,和一个13岁的女孩发生了关系,导致女孩怀孕7个月了
朋友家的孩子17岁,在读高中,和一个13岁的女孩发生了关系,导致女孩怀孕7个月了 朋友家的孩子17岁,在读高中,和一个13岁的女孩发生了关系,导致女孩怀孕7个月了,现在女方告男孩强奸,男孩已经被拘留,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啊?有什么后果,如果私了男孩会被判刑吗?
2021-03-07 09:19 笑笑(内蒙古-通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1-03-07 09:21
你好这种情况涉嫌强奸罪,不可能完全私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3-07 09:28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3 罗远水律师  2021-03-07 09:24
会被判刑
4 杨慧律师  2021-03-07 09:28
会判刑。
5 陈铠楷律师  2021-03-07 10:50
你好!
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嫌疑人及家属对被害人退赔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量刑情节充分考虑,但不会因为双方私了和解而撤销案件。

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正确的罪名,替他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争取从轻量刑或缓刑。
6 冯倩雯律师  2021-03-07 11:04
你好,这个要按照法院判决。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7 邓佰玉律师  2021-03-07 13:39
很有可能最后被认定为强奸,女方已经报案,该案已经成了公诉案件,男孩很有可能被判刑,涉及刑事犯罪,建议谨慎处理,建议电话微信联系律师详细咨询,由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给你提出合法、可行的解决意见。
8 李大贺律师  2021-03-07 19:08
该女孩属于刑法中的幼女,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男孩犯强奸罪,从重处罚。但是,男孩属于未成年人,据此,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家人现在就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了。辩护律师尽早介入,抓住“黄金救援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等规定到看守所会见,与司法机关沟通,争取得到女孩家长的谅解,申请取保候审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孩子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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