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在零零花上面贷了12万元,但是要先开通会员才能体现这是正规
我在零零花上面贷了12万元,但是要先开通会员才能体现这是正规 我在零零花上面贷了12万元,但是要先开通会员才能体现这是正规的吗?
2021-03-06 18:08 ask202……(上海) 已有 17 位律师回答
1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1-03-06 18:09
你好,网贷种类多,要警惕风险,先不要操作,联系本律师帮你查一查分析核实后避开风险安全处理比较稳当。
2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21-03-06 18:09
你好,不用给对方交纳会员费,也不用承担其他不利的责任,没有拿到贷款,不用还款,不用支付利息。我告诉你怎么处理,把相关材料截图、凭证发送给本律师审查,可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也可以加我。
3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03-06 18:10
你好,网贷种各种各请核实确认后,避开分险,安全处理,可向本律师电话咨询 谨慎转帐有需要联系我详细咨询
4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1-03-06 18:13
千万别先交钱别存钱,,对方典型的诈骗,拉黑别理。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再具体可有偿微信聊,,
5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1-03-06 18:16
你好,不要去开通会员
6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3-06 19:20
“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 
7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1-03-06 21:01
是不是钱还没有到你的银行卡,只是到平台上,就让你先付费工本费,会员费,印花税或者就说先要付多少资金验证是否有还款能力 ,等就是各种前期费用才能提现?不交也不行,说合同已经生成,也要还款,说还要起诉你,让你承担违约责任什么的,反正就是各种恐吓威胁你,这样的话可以咨询我!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3-07 17:43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9 杨慧律师  2021-03-06 18:09
我已经处理过多起贷款纠纷(平安普惠、京东金条、苏宁金融、小米金呗、度小满、广发e融、有钱花、人人贷、马上消费、小橙花、微粒贷、顺丰优品、e信钱包等),你把app截图和合同发给我,我帮你审查一下是否合法合理,然后教你如何处理。
10 郭永康律师  2021-03-06 18:15
好,遇到类似一定要保持冷静,现在网贷情况是否复杂,大多数网贷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甚至还有黑窝点,也有很多诈骗分子冒充贷款公司行骗,但是目前诈骗分子相当隐蔽,有些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和技术十分高超,为了保障自己资金安全,请将相关资料发给律师审查后再做应对。可向本律师电话咨询
11 任涌律师  2021-03-06 19:18
具体咨询金融部门,具体咨询金融部门,具体咨询金融部门,具体咨询金融部门,
12 陈晓云律师  2021-03-06 20:13
不用理会,有事报警
13 110网律师  2021-03-07 09:50
不要去开通,这种网贷属于一种骗局的
14 陈洋律师  2021-03-07 10:03
你好,遇上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现在网络很复杂,有很多诈骗分子冒充贷款公司行骗,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将相关资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为你进行详细审查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教你如何正确处理
15 李可人律师  2021-03-07 10:18
通过链接下载的贷款软件基本上都存在不可靠性, 建议贷款尽量去正规贷款平台。
不要在这些平台贷款,遇到此情况建议及时给我看看相关信息再提供解决方案。
16 李大贺律师  2021-03-07 10:46
对方的行为违背金融、法律常识。注意对刑法第266条的识别与风险防范。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17 王珂律师  2021-03-09 11:30
你好,谨防诈骗。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