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诈骗 我通过微信公众号了解到一则主办方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招生简章,虚假宣传,诱导我加了其(老师)微信(加前以为是学校官方负责招生的老师,后来在另一名老师的催促下草草签订了一份由君子签出具的一份培训合同,老师一再强调这个合同的意思是保证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后来才知道这根本就是一个培训机构:独角犀学(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随后报名缴费5800元,也没有开具任何发票和收据,但有支付宝转账记录。因为考虑到到是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没有过多怀疑,后来知道他们是一个培训机构以后,想要退费,他们说我签了报名表,不予退费。然而合同上却有切实的退费协议:
5协议金额与付款方式 协议金额与付款方式 5.1如乙方支付方式为全款支付,乙方缴纳的犀学收费中85%为培训费,15%为课程服务费。 5.2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甲方保留在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乙方提供服务或者终止服务的权利。 5.3甲方仅针对犀学收费向乙方开具发票,代收费不开具发票。
10 协议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 协议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 10.1退费标准 10.1.1乙方自完成报名时起24小时内向甲方申请解除本协议,如学员支付当时为全款支付,犀学教育需扣 除总学费10%的支付服务费,退还剩余学费。
合同签订时间为3月3号下午17:00左右,联系所谓的招生老师不予退款,我想知道目前怎么追回损失,我应该怎么做
5协议金额与付款方式 协议金额与付款方式 5.1如乙方支付方式为全款支付,乙方缴纳的犀学收费中85%为培训费,15%为课程服务费。 5.2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甲方保留在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乙方提供服务或者终止服务的权利。 5.3甲方仅针对犀学收费向乙方开具发票,代收费不开具发票。
10 协议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 协议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 10.1退费标准 10.1.1乙方自完成报名时起24小时内向甲方申请解除本协议,如学员支付当时为全款支付,犀学教育需扣 除总学费10%的支付服务费,退还剩余学费。
合同签订时间为3月3号下午17:00左右,联系所谓的招生老师不予退款,我想知道目前怎么追回损失,我应该怎么做
2021-03-04 00:59 hc4596(河南-平顶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振松律师 2021-03-04 14:23
您好,有争议可以与对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