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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和爸爸的共同房产,爸爸去世了,房子变成我妈,奶奶,我,三个人的了
妈妈和爸爸的共同房产,爸爸去世了,房子变成我妈,奶奶,我,三个人的了 妈妈和爸爸的共同房产,爸爸去世了,房子变成我妈,奶奶,我,三个人的了,然后奶奶去世了,奶奶所继承爸爸的份额由爸爸的姊妹们继承了。
 
现在房子要办房产证了,工作人员说,房子要写我和妈妈的名字,必须要爸爸的姊妹们都放弃继承权才行,那爸爸的姊妹们属于这个房子的第一顺位还是第二顺位?
 
去公证放弃继承权的时候,几个姑姑大爷都必须到场吗?签署一份自愿放弃继承权的文字说明拿到公证处可以吗?如果不可以的话,必须几个姑姑大爷同时在场吗?可以谁有空谁去公证一下,然后等几个姑姑大爷都公证完了,我再拿着所有公证去办房产证?
2021-03-03 20:48 神马~(安徽-宣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3-03 21:31
按法定顺序继承。
2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21-03-04 13:24
具体程序详询公证处
3 杨慧律师  2021-03-03 21:06
你这边资料准备详细么,建议来电咨询
4 李可人律师  2021-03-04 10:46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同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分财产,
如有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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