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经济法律咨询
房屋处置
房屋处置 您好:我与朋友夫妇二人签共同订了一份用房屋抵押借款的借条,到了还款期限却联系不上夫妇二人,到房管局才知道抵押房本为假房本,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才知道这名女子用此房本向不同人借款共约40余万,几天前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将此女子拘留,男子仍然在外。现在我想根据借条规定处置这名男子名下的房产,这样做可以吗?是否能因为她们没有地方居住、没有工作就不能处置她们的房产?
2010-07-24 15:21 onenin……(天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