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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廉租房的申请条件黑龙江的,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想问问廉租房的申请条件黑龙江的,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一个亲亲有精神病《残疾证也办理了》一直住在我这里户口也在我这里想给她申请廉租房但是去了社区不给办理说不符合条件, 因为户口和我家的在一起可是我们那在棚改不能分户口,等到能的时候可能就没有廉租房了,她是一个人想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或者相关法律有规定必须她一个人有独立的户口么,
2013-04-24 18:37 mo1794……(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4-24 20:27
您好!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1、申请人必须年满40周岁;

2、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低于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人至少连续吃低保6个月以上;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首先,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其次,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最后,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这是北京的申请条件,地方的可能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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