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未参加房改的职工住宅的处理问题 我厂于1999年破产,当时厂区部分职工住宅未参加房改,破产时,职工要求根据国家要求买断住宅,但当地政府部门却说房子太旧,不宜变卖,背着职工将职工住宅卖给了开发商。但也未叫职工搬出原住房,近日,政府相关部门发出通知,补偿给每户职工500-800元,并即日搬迁。现职工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买断住宅,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010-07-24 14:42 gpq3058(四川-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0-07-25 08:37
单位没有法律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