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金融证券法律咨询
P2P平台资金无法转让退出,如何处理?
P2P平台资金无法转让退出,如何处理? P2P平台资金无法转让退出,从2020年1月1日就申请转让,到现在还只是8%左右,一天转让进度不到0.01%,那得转让30年以上才能100%,基本算是公司骗款了,请问怎么立案处理?
2021-02-26 14:21 ask202……(北京-东城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1-02-26 14:21
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不受理或者自己没有时间可以考虑网上报案
如考虑免费网上报案去查看本律师资料
2 北京孟宪辉律师  电话:18801091688  2021-02-26 14:39
涉及非法集资,专业刑事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3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21-02-26 14:56
涉及非法集资,
4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1-03-02 14:30
没办法。
5 冯磊律师  2021-02-26 14:43
涉及非法集资
6 魏伟律师  2021-02-26 14:52
直接起诉
7 冯倩雯律师  2021-02-26 14:59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8 110网律师  2021-02-26 16:05
涉及非法集资,专业刑事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9 李大贺律师  2021-02-26 18:55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10 陈晓云律师  2021-02-26 19:15
报警处理
11 赵江涛律师  2021-02-26 21:05
您好:
小心投资陷阱,及时通过起诉或仲裁解决;
要结合具体的P2P出借合同、有无担保协议、出入金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成功代理过P2P平台出借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微信联系付费咨询、协商代理事宜。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