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对方群殴,至伤,对方可以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被对方7.8个人用棍棒、拳脚殴打近半个小时,致使身体多处於伤,上嘴唇内缝四五针,轻微脑震荡,左手无名指骨折,右手手背缝了四针。如果法医鉴定的话这属于什么伤,对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13-04-23 17:57 yangmi……(上海-闵行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4-23 17:58
故意伤害 先报警处理 再做鉴定
2 任济舟律师 2013-04-23 18:13
有可能构成轻伤,最终能够以法医鉴定为准。
3 袁文祥律师 2013-04-23 18:22
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的,对方应承担刑事责任!
4 张玉光律师 2013-04-23 19:05
你好,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此事。
5 张向锋律师 2013-04-23 19:25
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聚众斗殴罪,建议报警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3-04-23 20:42
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的,对方应承担刑事责任,先报警处理
7 任涌律师 2013-04-23 20:52
有期徒刑
8 110网律师 2013-04-24 09:33
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的,对方应承担刑事责任,先报警处理。
9 王晔律师 2013-04-24 10:15
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聚众斗殴罪,直接报警,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10 姚艳艳律师 2013-04-24 18:26
负故意伤害罪或者聚众斗殴罪刑事责任,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先和对方谈赔偿,对方基于刑事责任压力,会比较容易谈。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