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对于行政不作为,复议请求应当如何写?
对于行政不作为,复议请求应当如何写? 申请人向市质监局举报某公司的某商品涉嫌存在标识标注问题,市质监局答复申请人的申请不属于本部门职责,其应向购买地工商部门提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该质监局应当移交材料给有权部门,未移交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针对此行为,申请人如何写复议请求?
2013-04-23 15:41 念念123(山东)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