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跑路,货款收不回,业务员要承担70%的责任吗? 我在一家做家电的公司做业务员,做了大约两年,有签过劳务合同;去年9月份有一个客户经营不好跑路了,欠货款5万多没收回来,公司让我个人承担70%的责任。但是去年3月份公司要求我们所有业务员要和公司签份协议,呆账和没收回的货款由业务员承担70%。由于想在公司做,所以都无奈的都签了。这个客户是公司的客户,是我开发的也是我跟单的,每次出货都是按公司流程才出货的。在去年公司扣了我7500元提成作为培偿,今年我提出辞职离开了公司,前几天我去公司对账和结工资,公司说我,客户跑路的货款要我承担70%还没扣完,把我两个月工资和两个月的提成都扣完了,说我还欠公司几千元钱,要我拿钱出来给公司。公司这样做合不合理,我要不是要承担,如果不合理,我能把我去年扣的提成和今年两个的工资和提成一起收回来吗?请帮帮我!
2013-04-23 13:58 vip168……(广东-中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4-23 15:36
不需要承担
2 110网律师 2013-04-23 16:38
不需要承担
3 杨艳国律师 2013-04-23 16:50
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协商不成仲裁解决,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本律师可胜后付费.
4 110网律师 2013-04-23 20:04
可以,我们可以提供专业支持!
5 110网律师 2013-04-24 09:38
不需要承担,协商不成,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