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不履行国家规定我该怎么做呢? 我是在一名县级市的邮政女职工,我于2012年11月29日还是休产假,按照国家规定和我们湖南省对于女职工产假的规定(我在网上查询的)产假规定为98天,难产增加15天,湖南省规定晚育的增加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现在我所在的单位不肯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这个30天假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3-04-23 10:34 吴丹丹510(湖南-益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石兰轩律师 电话:13607370618 2013-04-23 17:5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3-04-24 13:18
向上级单位的工会投诉。
3 陈瑜律师 2013-04-27 20:41
建议先向上级单位的工会投诉,不行再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