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书下达到了县人民法院,由县法院代执行,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收到了法院通知,说是:由于被执行人是××县人,所以由××县人民法院代执行,请问这样可以吗?另外,县人民法院会不会也收到类似的通知,我们需要再去跟县法院联系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执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呢?谢谢啦
2013-04-22 19:31 uodeg_……(陕西-西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4-22 19:59
可以由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县法院不会再移转执行,法院可能会要求你们提供财产信息 我的补充: 2013-04-22 20:00
县法院不会再移转执行,法院可能会要求你们提供财产信息 我的补充: 2013-04-22 20:00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话,估计就不用你们提供对方信息
2 110网律师 2013-04-22 19:35
可以委托执行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4-22 20:15
委托律师处理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4-22 20:17
执行案件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5 康治斌律师 2013-04-22 23:56
这样可以,属于委托执行。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4-23 07:09
你好,法律规定: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将案件委托异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案件中有三个以上被执行人或者三处以上被执行财产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以外,且分属不同异地的,执行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异地执行
以为是可以的。。
以上回复,请采纳。。
执行案件中有三个以上被执行人或者三处以上被执行财产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以外,且分属不同异地的,执行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异地执行
以为是可以的。。
以上回复,请采纳。。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4-24 15:07
可以,可以直接拿通知去县法院与执行部门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