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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从事一家快递公司,1月6日从我部发出3包生鲜价值700左右
您好,我现从事一家快递公司,1月6日从我部发出3包生鲜价值700左右  您好,我现从事一家快递公司,1月6日从我部发出3包生鲜价值700左右,到终点天津 您好,我现从事一家快递公司,1月6日从我部发出3包生鲜价值700左右,到终点天津!正常时效是3天!结果9号客户只收到2包!最后一包由于天津中转错分到河北,至15号客户才收到,但生鲜已腐烂,由于商家和收件客户都非常愤怒,我司先行做出赔偿客户商品700元!后我司向天津方发起延误仲裁,结果判定对方给我司35元延误损失,我司不接受裁定,遂向总部投诉,至今无果!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司可不可以投诉其天津方至对方邮管局?投诉后,会牵连我们吗?如我们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因此事件,我方失去两个客户,包括损失,是不是对方都应赔偿?
2021-01-23 09:29 天使小(吉林-松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1-23 09:41
可以直接按照报警处理的
2 吴继成律师  电话:13585301217  2021-01-23 09:54
可以直接按照报警处理的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1-23 10:09
看具体证据分析
4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21-01-23 10:13
可以直接按照报警处理
5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1-01-26 22:14
报警处理。
6 李航律师  2021-01-23 10:50
报警处理
7 崔增苗律师  2021-01-28 17:46
可以直接按照报警处理的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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