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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男方已经有一年多不让我见孩子,现在法院判决离婚了,还是拒绝让我见孩子
离婚前男方已经有一年多不让我见孩子,现在法院判决离婚了,还是拒绝让我见孩子 离婚前男方已经有一年多不让我见孩子,现在法院判决离婚了,还是拒绝让我见孩子,我去孩子幼儿园看孩子也不让我见,我该怎么办呢
2021-01-22 15:28 做个低调(北京-丰台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01-22 15:29
你好,可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建议委托我们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1-01-22 15:31
搜集证据,必要时起诉。
3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21-01-22 15:41
您好,您依法享有探视权,但是也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义务,不可避免。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4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01-23 23:45
可以诉讼解决
5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1-01-25 23:25
搜集证据。
6 孙志军律师  2021-01-22 15:31
根据法院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 侯小敏律师  2021-01-22 15:36
搜集证据,必要时起诉。
8 李大贺律师  2021-01-22 15:37
建议你通过律师调解。
9 陈铠楷律师  2021-01-22 15:45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 冯倩雯律师  2021-01-22 17:22
这个问题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的。
11 赵江涛律师  2021-01-22 23:30
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
12 崔增苗律师  2021-01-31 10:31
你好,可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建议委托我们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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