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妇生产与生育险的问题 你好,我于2012年6月到该公司上班,当时公司承诺是满三个月试用期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五险,但是直到2013年4月才开始办理此事,我于2012年年底怀孕,预产期为2013年10月,如果按照生育险的保险办法,我将无法报销生产费用和生产期间的120天工资,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或者由单位报销我的生产费用和生产期间的工资么 ?
2013-04-22 10:17 lixia5……(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4月22日 10时45分
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查一查你单位是从什么时间为你缴纳的五险,如果不是从2012年9月开始的,希望你抓紧时间就有关问题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自2012年6月起算,一年内一定请求仲裁,以防过时效。具体情况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