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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个房子放东西,租了二十多天走了,没有和房东写合同,我也说了我不确定什么时候就得搬走
租了个房子放东西,租了二十多天走了,没有和房东写合同,我也说了我不确定什么时候就得搬走 租了个房子放东西,租了二十多天走了,没有和房东写合同,我也说了我不确定什么时候就得搬走,房东也同意了,只是口头上承诺了一下,租金也给了一个月的,然后搬的东西比较多,搬走的时候使用了电梯,被要求交电梯费,交了之后,搬东西的时候遗留了一些垃圾在楼道,然后房东要我回去打扫,不然就要求赔偿,但是现在暂时有事回不去,也还没有赔偿垃圾遗留在楼道的费用,请问一下在这样没有合同的租房情况下我会被房东起诉吗?
2021-01-13 15:36 Asuk(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01-13 15:48
有可能起诉你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1-13 16:23
协商解决。
3 李航律师  2021-01-13 15:51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4 冯倩雯律师  2021-01-13 16:03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5 陈铠楷律师  2021-01-13 17:17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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