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设计存在安全隐患但已验收,开发商是否有义务纠正 我所在小区已与2012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现业主发现该小区多栋房屋的通往入户大堂的通道设计存在安全隐患,有高空坠物砸伤行人的风险,要求开发商在通道上加盖隔离装置已防高空坠物,开发商已房屋按照备案审批的图纸施工也通过了竣工验收为由而而不予处理,咨询住建局,和开发商的答复基本一致,也是实际交付物和图纸一致并已通过安全验收,只能由业主自行筹钱自建。我想咨询律师界的同事,开发商的这种严重的设计失误在业主发现之后不应该承担相应的纠正义务吗?虽然已经验收了近10年了,有没有哪条法律支持业主的维权?谢谢
2021-01-12 18:40 soulzh……(湖南-郴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1-12 19:13
看具体证据分析
2 柴建民律师 电话:13969380949 2021-01-13 11:45
看具体证据分析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1-13 20:34
可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4 110网律师 2021-01-13 11:17
看具体证据分析
5 杨谦律师 2021-01-13 11:32
您好,一般来说,无论什么设计,都要经过各级审查才通过。因为时间有点久远,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如果方便,您可以进一步与我沟通,我会竭力为您提供帮助。
6 冯倩雯律师 2021-01-13 12:54
维权方法有很多,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了可起诉。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7 崔增苗律师 2021-01-21 14:55
看具体证据分析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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