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与农民签订的《耕地占用补偿协议》,政府不执行能起诉吗? 2011年4月辽宁省李石开发区拉古乡政府与西六家子村民签订《耕地占用补偿协议》。每个人有27万的补偿款,分2次给齐。11年5月给了每人13.5万元。到2013年4月15日之前交付另一半13.5万元。 但是在合同到期之后,政府部门没有继续按照合同给付另一半钱,在跟政府多次交涉无果。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2013-04-21 16:18 285844……(辽宁-抚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04-21 17:02
你好,可以起诉。
2 马军烨律师 2013-04-21 18:42
您好,
协商不成,只能诉讼维权。
协商不成,只能诉讼维权。